1. 申请指南
申请者必须为珠海学院的全日制本科生。
2. 申请详情:
申请期限* |
申请方法 |
2020年12月12日 只限符合学习需要的学生 |
3. 所需证明文件:
最近3个月内有申请人姓名的地址证明文件副本,例如银行帐单或租屋协议书。如申请人没有地址证明文件,可提交父母的住址证明(例如水电费账单)副本以及附上申请人出生证明副本。
-
身份证副本:
- 图像类型:JPEG
档案大小:600 KB或以下
可接受的尺寸:
– 扫描器(600dpi)
照片尺寸:40mm(W)x 50mm(H)
– 数码相片
图像尺寸:1200px(W)x 1600px(H)
2. 學歷證明
3. 其他證明文件(如有)
*上一学期住在学生宿舍的非本地宿生,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的其中一项:
- 宿生卡副本;
- 2019-20 学期第二学期住宿费收据副本;
- 2019-20 学期第二学期住付款通知书副本
4.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前先阅读有关学生宿舍守則。如果申请人拒绝录取,学院有权保留其未来申请的权利。
5. 本地学生(LS)和非本地(NLS)在校学生的居住时间: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5月19日。
-
第1学期宿期: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1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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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学期宿期:從2020年12月23日到2021年5月19日
6. 2020-21学年宿费(每人)
房型 |
月租 |
每日收費*
*(该月租期少于一个月将以日数收费) |
第一学期费用
|
第二學期費用 |
(包括住宿费,1,000元按金和200港元的宿生活动费) |
(包括住宿费和200港元的宿生活动费) |
|||
二人房
(单人床)
|
HKD 2,200 | HKD 70 | HKD 9,620 | HKD 10,960 |
三人房
(单人床及双层床)
|
HKD 1,800 | HKD 60 | HKD 8,160 | HKD 9,080 |
7. 宿舍申请结果:将通过珠海学生电邮通知成功申请的宿生。宿费分两期支付( 不可退还)。
8. 成功申请的本地和非本地宿生必须在付款限期前完成居住费付款,否则将被视为放弃宿位。
9. 第一笔住宿费付款时必须同时支付1000港元的住宿按金。按金将在退房时退还。如宿生延期退房,其按金将不获退还。
10. 宿舍将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收取200港元的宿生活动费。项费用作宿舍活动费用,无论宿生是否参加宿舍活动,该费用都不获退还。
11. 有学习需要的宿生可以申请提前退房或将住宿延长至2021年6月16日。申请必须在原始退房日期前一个月提交,并附有证明文件。居住费将每天收取。
12. 如宿生延期修业或退学,其宿费不可转让或退还。
13. 因健康理由不能住宿的宿生可以凭医疗证明申请提前退宿。此类申请将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评估。
14. 本地学生根据分数系统分配住所准入。学院保留分配录取的权利。
評分標準 | 最高分數 |
請使用“香港出行易”網站www.hketransport.gov.hk/查詢由住家到學校的交通時間(*除特殊出發時間外)。 | 70 |
>150 分鐘 | 70 |
141-150 | 66 |
131-140 | 62 |
121-130 | 58 |
111-120 | 54 |
101-110 | 50 |
91-100 | 46 |
81-90 | 42 |
71-80 | 38 |
61-70 | 34 |
51-60 | 30 |
41-50 | 26 |
31-40 | 22 |
21-30 | 18 |
11-20 | 14 |
0-10 | 10 |
將就讀學年 | 20 |
Year 4 | 12 |
Year 3 | 10 |
Year 2 | 8 |
Year 1 | 8 |
申請人參加的活動(附帶證明文件) | 最高分數20分 |
學生會(每學年將獲3分) | 最高分數12分 |
系會(每學年將獲得2.5分) | 最高分數10分 |
學生興趣組織(每學年將獲得2分) | 最高分數8分 |
運動組織(每學年將獲得2分) | 最高分數8分 |
15. 擁有傑出GPA、校外義工服務或得獎的同學最高可額外獲10分。
16. 如同學有特別醫療需要,申請時必須提交醫療證明。該需要將以個別情況處理。
17. 本地及非本地宿生的入宿時期將另行通知。
18. 房間和床位分配結果將在入住時公佈。宿生不得要求更換房間,特殊情況例外。
19. 如學生第一輪申請將被列入候補名單,第二輪派位時將另行通知個別學生。
20. 如申請資料有任何修改,申請人有責任立即通知學生事務處。 資料不完整或未能提交所需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處理。
21. 個人信息收集聲明:收集的個人數據將僅用於宿舍申請。未能成功申請的個人資料將於6個月後消毀。
22. 如有查詢,請致電(852)2972-7365 / 2972-7373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sro@chuhai.edu.hk與學生事務處聯繫。
23. 學院保留解釋學生宿舍申請準則和更新信息的權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 如英文本與中文本有歧義,一概以英文本為準。
學生宿舍辦事處
17 April 2020